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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“如康家园”建设工作的通知

各市残联:

近日,省委省政府印发《山东省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2年度工作方案》,再次将“建设不少于500处‘如康家园’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”列入其中。为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,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,现就做好2022年“如康家园”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规范服务功能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

各地建成运营的“如康家园”,要按照国家、省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标准规范要求,高质量提供“3+N”服务。

(一)强化辅助性就业核心功能。按照《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本规范》(DB37/T 4465—2021)开展服务。省级建立辅助性就业项目库线上网络平台,选取部分市县试点探索建立辅助性就业项目库线下调配中心,线上线下结合,逐步健全省、市、县三级信息、物资、人员对接调配机制,达到辅助性就业项目更加丰富、生产物资流转更加便捷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人岗匹配更加合理要求。有条件的“如康家园”要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居家就业。

(二)规范日间照料基本功能。按照《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》(DB37/T 4241—2020)、《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》(DB37/T 4240—2020)、《农村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》(DB37/T 4468—2021)开展服务。有条件的“如康家园”要为周边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。

(三)提升社区康复基本功能。按照《山东省“如康家园”社区康复服务规范(试行)》(鲁残联发〔2022〕6号)要求,结合服务对象实际需求,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和有一定经验的专(兼)职康复专业人员,规范开展社区康复服务。有条件的“如康家园”可提供基本医疗卫生等服务,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社区康复深度融合。

(四)丰富N项助残附加功能。依托“如康家园”广泛开展“学听跟”专项活动、“聚力如康 共享阳光”文明实践志愿助残服务项目、技能培训、文化体育、心理疏导、交流互助等服务。探索开展残疾人证、康复救助、辅助器具适配及租赁、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惠残业务办理或代办一站式服务,将“如康家园”建设成为乡镇(街道)残联、村(社区)残协的实体化工作平台。

(五)完善规范运营规章制度。各地要健全“如康家园”各项规章制度,强化辅助性就业、托养经费等财务管理,完备各类业务工作台账档案管理,做好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防范强迫残疾人用工风险和廉政风险,切实管理好运营好“如康家园”,确保残疾人高高兴兴来、安安全全回。

(六)探索服务功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。完善“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”的“如康家园”管理模块功能,写实性记录就业、托养、康复、助残等各项服务全过程,规范服务流程;与“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申请”???、“全国残联托养服务”系统互联互通,实现一次录入、数据共享,切实为基层减负。

二、统筹资金政策,合力保障建设运营

(一)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,用足用好各项资金。

1.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大力争取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“如康家园”建设补贴资金、日常运营资金支持。

2.中央“阳光家园计划”资金要优先用于“如康家园”开展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,省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“如康家园”开展日间照料服务。

3.市、县(市、区)要加大本级辅助性就业、托养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力度。各级康复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“如康家园”开展社区康复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。

4.要充分利用“腾讯公益”等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,联合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“如康家园”专项募捐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单位、爱心人士等奉献爱心,并使用和管理好善款物资。

(二)完善多方面扶持措施,落实落地各项政策。

1.落实《关于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》要求,在每个“如康家园”内设置不少于2个公益性岗位,协助运营机构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。

2.落实《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》,核算家庭收入时对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给予扣减,充分调动残疾人就业积极性。

3.落实《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形式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选取部分市县试点,探索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实施“企业按比例就业+如康家园集中就业”模式就业,对“如康家园”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。

4.落实政府优先采购“如康家园”辅助性就业产品政策。优先支持在“如康家园”开展残疾人各项技能技术培训。建立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,提高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。探索制定“如康家园”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。

三、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完成年度任务

(一)按时完成年度任务。各级残联要积极争取将“如康家园”建设列入当地党委、政府重点工作事项,不断压实工作责任,充分挖掘现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资源,积极培育社会各类举办主体,确保2022年全省建设完成不少于500处“如康家园”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实现乡镇(街道)“如康家园”建设全覆盖,并逐步向具备条件的村(社区)延伸。

(二)加强宣传营造氛围。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“如康家园”,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,提高知晓度和认同感,在全社会营造支持“如康家园”建设和发展的浓厚氛围。

(三)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各级残联要对建成运营的“如康家园”加强日常监督、检查和指导,坚决杜绝搞花架子、弄虚作假、套取资金、歧视虐待等违法违规行为。省残联将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开展随机抽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。

尚未制定“如康家园”建设五年实施方案的市要在6月底以前完成。请各市于12月15日前将“如康家园”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残联权益保障和教育就业部。

联系人:陈小虎,联系电话:0531-86158956,邮箱:cljjb@shandong.cn。

 

附件:2022年度全省“如康家园”建设任务分解表

 

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

2022年4月14


附件

2022年度全省“如康家园”建设任务分解表

序号

年度任务数

1

济南

40

2

青岛

40

3

淄博

25

4

枣庄

20

5

东营

15

6

烟台

40

7

潍坊

35

8

济宁

40

9

泰安

25

10

威海

20

11

日照

15

12

临沂

40

13

徳州

40

14

聊城

40

15

滨州

25

16

菏泽

40

合计

5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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