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各级残联牢牢把握工作重点,加大工作力度,强化工作措施,狠抓任务落实,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。
一、康复
残疾儿童康复。继续抓好0-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政策的落实,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得到康复救助。全年完成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1975人,脑瘫儿童机构康复训练3858人,智障儿童机构康复训练5079人。肢残儿童社区、家庭康复训练1729人,智障儿童社区、家庭康复训练4240人。对485名贫困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,孤独症儿童机构内在训1988人,救助贫困孤独症儿童438人。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461人,聋儿家长2384人。全省133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残疾儿童筛查工作,本年度新诊断0-6岁残疾儿童3573人。举办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活动160次,发放宣传材料17.2万份。残疾儿童家长学校110个,本年度开展各类活动193次,5563名残疾儿童家长参与了活动。
各类残疾康复项目。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.3万例,为1.7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。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5475人,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5372人。成年听力残疾人康复服务648人,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、家庭康复训练4.5万人,成年智力残疾人社区、家庭康复训练2313人。精神病患者通过服药、住院、家庭病床接受治疗18.3万人,其中2.9万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医疗救助。供应各类辅助器具8.0万件,假肢装配1295例,矫形器装配426例。
康复机构和康复人才培养:截止2015年底,全省有视力残疾康复机构81个,听力语言康复机构83个,肢体残疾康复机构277个,智力残疾康复机构137个,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131个,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76个。全省147个县(市、区)(含开发区)开展社区康复工作,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4.2万个,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4.9万人。全省各级康复机构在岗人员2.5万人,本年度培训康复管理人员2910人,业务人员4931人,社区康复协调员1.8万人。
二、教育培训就业
义务教育:截止2015年底,全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7061人,其中视力残疾187人,听力残疾248人,言语残疾178人,肢体残疾2244人,智力残疾2693人,精神残疾413人,多重残疾1098人。
高中和高等教育:全省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(班)7所,其中:盲普通高中(班)1所,聋普通高中(班)6所,在校生共452人。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5个,在校生88人,2015年新招生40人,毕业28人,其中有1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。2015年全省共有528名残疾学生高考达到大学录取分数线,被录取499人,其中:本科录取240人,专科(高职)录取259人。
就业:本年度全省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15866人,其中:集中就业残疾人3942人,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5668人,个体及其它形式就业5000人,公益性岗位就业262人,辅助性就业994人。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22.8万人,农村125.1万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,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100.1万人。
职业培训:全省共有职业培训基地1031个,其中残联兴办144个,依托社会机构兴办887个,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2.0万人次。
盲人按摩:全省有盲人保健按摩机构1364个,医疗按摩机构82个。2015年共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000人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420人。11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职称评审,74人通过初级职称评审。
三、扶贫和社会保障
扶贫:2015年全省共扶持贫困残疾人户8.0万户,扶持贫困残疾人12.4万人,脱贫6.3万人。组建结对帮扶单位8961个,结对帮扶16792人。已建残疾人扶贫基地781个,安置1.4万残疾人就业,扶持带动了4.0万户残疾人。各级共投入经费1052.3万元,对4.0万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。全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186户,受益残疾人1366人。
社会保障:全省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9.3万人、医疗保险18.8万人。140.4万残疾居民参加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。城镇残疾人中,8.4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,集中供养7067人,享受其他救助救济2.0万人。农村残疾人中,38.7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,五保供养3.2万人,享受其他救助救济6.9万人。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,全省共有27.0万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,23.8万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。
托养:全省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506个,其中:寄宿制托养机构224个、日间照料托养机构43个、综合托养机构239个,共托养残疾人1.5万人。4.0万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服务。
四、政策法规与维权
法规、政策和执法:2015年,市、县两级残联参与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58个。县级及以上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47次,政协视察和专题调研36次。
法制宣传:全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51次,参加人数2.0万人次。开展法律培训班114次,培训5138人次。
法律救助:全省已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79个。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71个,办理案件156件。 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(工作站)143个,办理案件832件。
无障碍建设:全省累计出台32个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或政府令,56个市、县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,开展无障碍专项检查114次。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.5万户。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.6万人。
信访: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来信793件次,接待残疾人来访5740人次,其中集体访24批、176人次。
五、文化体育
宣传文化:截止2015年底,省、市两级共开播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2个,电视手语新闻栏目9个,电视公益广告片5个,报纸公益广告5个,报纸专版66个。全省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活动321次,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168次,成立残疾人艺术团94个。
体育: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4个,聘任教练员22人。市级组织残疾人体育活动82次,参加人数3138人次,残疾人体育示范点95个,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926人。
六、组织建设
组织队伍:截止2015年底,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残联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编制4451个,实有人员5903人。15个市级残联领导班子配备残疾人,59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残疾人干部。选聘乡镇(街道)残疾人专职干事2273人、村(社区)残疾人专职委员6.5万人。
干部培训:省、市两级残联举办综合类培训班41期、培训1468人次,举办残疾人干部培训班21期、培训1468人次。县、乡两级残联举办各类培训班2385期、培训4.7万人次。
参政议政:在县级及以上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中,共有人大代表87人、政协委员180人。残联系统协助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提出议案、建议、提案82件,办理建议、提案81件。
专门协会:省、市、县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734个,其中:盲人协会151个、聋人协会146个、肢残人协会149个、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140个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140个,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合一的协会8个。
七、信息化与统计
信息化建设:省和17个市、72个县级残联开通了门户网站,省、市两级残联全面完成门户网站的信息无障碍改造。全年举办各类信息工作培训班19期,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756人次。各级残联信息化建设投入394.4万元,其中:硬件174.4万元、软件164.6万元、系统运行维护55.5万元。各级残联有205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。
统计工作:各级残联有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专、兼职人员157人,全年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18期,培训359人次??谷屑踩嘶痉褡纯龊托枨笞ㄏ畹鞑楣ぷ鳎」驳鞑槌种げ屑踩思?-15周岁未持证残疾儿童1721786人。
2016年4月19日